方大特钢公司获评“全国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企业”

06.11.2013  14:32

  近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评为“全国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企”,并应邀参加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单位负责人培训班。在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启动动员会上,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宋瑛作为江西省唯一一家非公企业代表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全国工商联法律部副部长白莲湘、国家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司长宋娟、副司长王振麒出席会议。

                公司改制以来,以“党建为魂”的企业文化为引领,遵循“经营企业一定要对政府有利,对企业有利,对职工有利”的企业价值观,遵循合法、合理、及时、公正的原则,按照“完善组织、健全制度、加强预警、依法调解”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工会法》、《信访工作条例》、《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从健全内部机制,夯实预防调解工作基础;保障职工权益,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坚持民主管理,完善职工诉求解决机制三个方面着手,不断完善公司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提升自主预防解决争议的能力,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建立了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持了“三无”良好局面(无企业侵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的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案件、无集体上访、无群体突发事件),有力地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公司先后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南昌市五星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