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治理“裸官”,制度紧箍咒须念得更好

31.05.2014  10:59

  据报道,身为“裸官”的广东东莞一位镇党委书记,反复做妻子工作,但妻子还是不愿意回来,只能由组织调整岗位。在交接会上他唱了一首《渴望》,“悠悠岁月,欲说当年好困惑”,表达自己复杂的心情。

  这是日前广东强力治“裸官”中的一幕,引起了广泛关注。被确认的“裸官”,要么把家人迁回来,要么限时从重要岗位调整下来,二者不能兼得。通过这样的办法,目前广东基本完成对“裸官”任职岗位集中调整工作,其中调整市厅级干部9名。就在不久前,广州市委副书记方旋因“裸官”身份提前五个月退休,开始将广东清理裸官的工作带入了大众视野。这些虽然是地方性举措,在治理“裸官”方面,依然具有标志性意义。

  今年1月初,中央颁布的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即人们通常所说的“裸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在堵死“裸官”升迁之路后,下一步的重要工作就是“存量控制”,对各个岗位上的“裸官”严格管理、限制使用,特别要防止那些“定时炸弹”引爆、那些收拾好“细软”的潜伏贪官跳船。

  当然,“裸官”不一定是贪官或作风有问题。但从以往的贪腐案例看,“裸官”是许多腐败分子的身份“标配”,让“裸官”居于重要岗位、掌握权力和资源,本身就是一件高风险的事情。更重要的是,“”而为官,有违政治伦理,有负公众信任。

  行为是最好的证明。一些官员口口声声爱国为民,却自己悄悄把家人移居到外面去了,把财产转移到异邦去了,怎么让人相信不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呢?又如何让人相信会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呢?要家人还是要“帽子”,今天“裸官”面临的两难选择,很大程度上是其当初选择的结果。对官员的要求,不能等同于一般人,既然那么选那么做,就应该承担后果和责任。这个理,放到哪里都是说得通的。

  尽管目前尚未有关于裸官数量的确切数字,但从广东的情况来看,“裸官”地区分布差异较大,在一些开放度较高、对外联系密切的地方更为多见。这实际上提示了防治裸官的重点地域。值得注意的是,裸官辞职或退休,只是“治裸”的一个举措。

  在“凡提必限”、去留选择之外,还应加强对裸官的日常监管、甄别认定、问责肃贪等工作,建立和完善是“”必报、隐瞒必核的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制度,从而最大限度降低裸官任职的风险,清除滋生裸官的现实土壤。目前,通过专项治理,广东正在编实、编密、编牢制度的笼子,建立起对“裸官”的刚性约束。念好了制度紧箍咒,治理“裸官”就有了坚实支撑,但愿在“治裸”的“广东探索”之后,各地不断有新招、硬招出现,不断化解这一官场积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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