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抵制”失德艺人 谨防滥用公权
16.12.2013 18:43
本文来源: 今视新闻
11月20日,相声演员郭德纲在北京广播电视台台长王晓东去世时,在微博上发了一首七言绝句,语含讽刺,疑似称王晓东的去世是因果报应,并配了一张红双喜图,他还将该条微博置顶。12月15日,就北京电视台“关于请求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文艺工作者委员会强烈谴责郭德纲侮辱逝者行为”的函,中广协电视文艺工作会委员会发出严正声明,强烈谴责郭德纲的过分言行,并强烈要求郭德纲向北京广播电视台以及王晓东台长和家人道歉。
郭德纲该微博发表之后,几乎马上受到了绝大多数网民的非议。郭德纲如此言论,既显现了郭德纲个人私德的缺失,又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极大伤害。尤其事后又毫无道歉之举动,更是一个公众人物极为不良的示范。郭德纲已然把个人私德的缺失,摆放到全社会的评判席。是非自在人心,社会早有公议。
郭德纲不良言论出台并拒绝道歉已经演变为一起社会事件。当事的双方是郭德纲和王晓东家属。当道德规范已经无法使公义得以伸张,法律应该是最直接的选择。王晓东的家属,可以直接向法院控告,要求法院依法判决郭德纲赔礼道歉,甚至可以人身侮辱罪名起诉郭德纲。但事件显然没有向法律解决的方向发展。如今,电视文艺工作委员会的一份维权声明把事件引向了另一条解决方向。该声明在道义上占据了制高点,谴责郭德纲不良言论,要求郭德纲道歉,也是合情合理。但是,以电视行业协会的名义,呼吁整个电视从业者对郭德纲予以抵制之举,似乎又把事件导向了他途。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属的电视文艺工作委员会自然带有一定的官方或半官方性质,以一定意义上的公权力呼吁“抵制”,有公权力滥用之嫌。当应该归于法律解决的时候,法律之外的一切解决选择,必将面临“当”与“不当”的议论漩涡。主动跳入这一漩涡,很难被看做是明智之举。
本文来源: 今视新闻
16.12.2013 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