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防“四气”,纪检干部须增四种意识

22.06.2015  17:06

  近日,四川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同志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文,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尤其要防止‘骄气、义气、小气、暮气’四种风气”。

  事实上,上述四种风气不仅只在四川有,全国的纪检干部队伍中也或多或少存在,因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级纪检干部在反腐败、整“四风”、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上成绩有目共睹,但是在成绩之后难免松懈,难免“不想得罪人”。如何防止松懈,纪检工作如何持久“较真逗硬”,防“四气”要求可谓指明了方向。

  防骄气须增压力意识。纪检工作须知“路漫漫其修远兮”。在取得一系列成绩之后,有的人因“成就感”而自满,其实“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这个判断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虽然目前遏制了腐败增量,但是腐败存量还有不少。“三个不可低估”依旧没有过时,路还长、还远,远未到可以骄傲的时候,何况抓作风就像割韭菜、除杂草,永远不会一劳永逸。要防止骄气须增压力,需要看到党内危机远没有消除,还有很多事没有做。纪检干部必须感受到压力,强化“宜将剩勇追穷寇”的决心和信心。

  防义气须增党性意识。须知干纪检工作就必须远离江湖义气,江湖义气对干部队伍建设有害无益。有的纪检干部在办案时跑风漏气并非有什么既得利益,而是义气、感情亲疏在起作用。义气太重会使党员丢掉党性,干部忘记原则,产生执纪不公等等。防止义气用事更需要党性来“补仓”,需要正气注入纪检干部灵魂,需要把党纪国法铭记于心,江湖义气才会“站一边去”,而完成这个心态转换在当下最为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