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今年计划评选特级教师240名 每人每月享受津贴300元

05.12.2014  00:08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2月4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12月4日,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为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表彰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有特殊贡献的教师,我省启动第七次特级教师评选工作,计划评选教师240名。

  据了解,此次特级教师计划评选名额向一线普通教师倾斜。评选范围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或特别优秀的省级中小学骨干教师。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需经过学校民主推荐、县级评议投票、市级考察初审、省级评审四个环节。特级教师评选突出师德要求,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强化对教育教学能力的要求,省级评审时,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采取说课和答辩等方式,对特级教师候选人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现场考查。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在推荐特级教师候选人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优中选优,真正将群众公认的师德高尚、教育教学能力强的优秀教师,宁缺毋滥。

  据悉,我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自1979年开始,第一次评选31名,1991年第二次评选96名,1999年第三次评选101名。从2004年开始,我省形成了每三年评选一次特级教师的制度,2004年第四次评选90名,2007年第五次评选151名,2010年第六次评选233名。特级教师由省人民政府授予特级教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特级教师享受特级教师津贴,每人每月300元,退休后可继续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