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网恋诈骗12万余元 芦溪一已婚女子被判刑罚款

28.10.2021  15:28

  江南都市报讯 罗依红、全媒体记者陈建新报道:已婚女子唐通过交友软件结识陈某,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唐某以与陈某结婚需要购置相关物品为由,骗取钱财12万余元。10月26日,芦溪县人民法院对唐某诈骗案作出判决,判处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唐某和陈某于去年6月通过交友软件认识,双方通过添加微信交往发展到男女朋友关系。2020年7月-12月,唐某虚构信息,隐瞒自己已婚的真相,以与陈某结婚为由,向陈某提出需要购置手机、戒指、缴纳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子首付等,诈骗陈某财物共计人民币12.4107万元,诈骗所得被唐某用于还信用卡、日常开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