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少华:诈骗案是不便透露,还是不敢透露?

12.03.2015  15:43

  昨日网曝陕西榆林神木县一政协委员实名举报府谷县官员父子诈骗2亿元,二人曾因涉嫌经济诈骗被查。榆林市委宣传部称因案情复杂,府谷、神木两地至今无反馈,而公安局方面称案件正在侦查,举报双方系公职人员,不便透露详情。(3月11日 南方都市报)

  “不便透露”。是的,这句话现在比“不便奉告”的外交辞令还要耳熟。尤其是我们的司法部门,一些地方一遇到热门事件引起社会关注后,当地司法部门就会面对社会,一番客气话后,就用这四个字结尾,“不便透露”。因为司法部门工作的特殊性,应该说“不便透露”是合情合理的。但是正是因为这种“合情合理”现在几乎演变成了统一的“司法辞令”,而这种“司法辞令”背后更影藏着数不清的猫腻。

  就比如这起案件,由于举报双方都是国家公职人员,案件侦破肯定会有一定的难度。但是什么难度能使一个诈骗案一年多的时间没有丝毫的进展?被举报的父子在当地可谓地位显赫,其中的“老爷子”孙东虎本身就是一位退休的司法官员,而“公子”孙浩更是一名掌控者地方煤矿生死的安监局官员。在此前该“公子”就因被举报拥有宝马、奔驰、奥迪等8部豪车,而被网友尊称为“车爷”。一个国家公职人员怎么会有如此的“大手笔”?这个案件到底是因为“太复杂”,还是因为其他原因使案件根本没有推进?

  不是公众喜欢猜疑,而是这里面可供猜疑的空间太大了。近几年来,几乎每一起“不便透露”的案件最后曝光出来都是肮脏不堪。今年年初,江西省南昌市民营科技园管委会副主任万德金被人举报带人打砸酒店,并放言“打死人他负责,要让酒店关门”。事发酒店共有10多名员工受伤,但但当地派出所面对记者,也是具体案情“不便透露”。结果几天以后,打砸变成了“只摔几个杯子”,打人者变成了官员的哥哥,一时间全社会哗然。还有不久前的深圳“娃娃鱼事件”,开初也是“不便透露”,随着媒体的穷追不舍,真相终于暴露,原来“不便透露”的正是某些人的本来面目,更是企图掩盖的猫腻。

  随着“不便透露”的越来越普及,这四个字已经逐渐演变成了某些警方公关方式,一些具有负面影响的案件丑闻突然发生,透露真相又会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在公众的期盼舆论的重压之下,当地司法部门只得用“不便透露”来搪塞。这实际上更是一种逃避责任掩人耳目的伎俩,等热点过去,或轻描淡写,或不了了之。而这个诈骗案走的正是这样一个路子,立案一年毫无进展,案情依然“不便透露”,是不便透露,不能透露,还是不敢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