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诊“带病”电梯:维保市场乱局待解
荆州某商场扶梯吞噬一年轻母亲的生命;梧州1岁男童被卷入扶梯;杭州一女子被电梯夹住不幸身亡……近期,频频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令人关注。
南昌电梯运行状况如何?记者了解到, 目前,南昌市在用电梯有2万余台,其中住宅电梯约有1.8万台,扶梯等非住宅电梯有1900台左右,这其中老旧电梯(使用10年以上)有1000余台。 来自南昌市消防部门数据显示,近两年来,南昌市高层建筑厢体电梯事故每年近200起;扶手电梯卡人事故较少,每年一到两起,主要由停电或电梯故障引起。
今年5月,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的相关要求,南昌开启了推进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7月28日,为杜绝电梯“带病”运行,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启动了专项检查。
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南昌部分电梯维保企业为了抢市场蛋糕,与物业公司签订低价合同,造成一些电梯“只修不保”的走过场式维护保养现象较为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安全事故逐渐增多
“停在一楼的电梯有时会自动跑到3楼,再回1楼。当到达楼层时,电梯门一般延迟5秒才会‘不情愿’打开,而当开到一半,又会迅速自动合上。”南昌某小区电梯“神经质”故障就曾吓坏蒋强一家人。蒋先生介绍说,一不留神就有被夹住的危险,此类故障从去年9月就已出现,近一年时间内,业主的回家之路可谓“胆战心惊”。
同样是超过10年的老小区,位于红谷中大道上的某小区也存在着种种电梯隐患。7月30日,业主李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近一年前电梯“惊魂”的遭遇,而物业至今未作出任何解释和赔偿。去年8月,外出刚回家的她所乘坐的电梯突然从9楼下坠。“数秒间,电梯就降到1楼,后来就纹丝不动,当时只有自己一个人被困,非常害怕。”据其回忆,她摁了电梯内的“紧急呼叫”键仍无济于事,只得向家人求救,半个小时后物管才派人救出自己。
据南昌市消防支队宣传科负责人介绍,消防部门接到针对厢体电梯的报警电话逐渐增多,今年以来,仅西湖区桃花路消防中队就接到厢体电梯救援报警电话79起。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南昌市电梯数量以每年15%左右(约3000台)的速度增加,这一趋势仍将持续。”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处处长左炳争介绍,在数量激增的大背景下,“人梯”矛盾凸显。据其介绍,电梯使用单位安全运行管理素质,厂商、代理商监管水平,业主电梯维护意识,与电梯数量增加速度难以成正比。
恶性竞争市场混乱
“明明用的是康力牌电梯,而公布的维保企业却是江西顺达电梯有限公司。”一小区有业主质疑,为何电梯品牌和维保单位不一致?
针对此问题,记者了解到,目前,从2013年6月起实施的新《特种设备安全法》,并未强制电梯的维修保养须由厂家或厂家授权的企业来完成,持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维保企业,均有机会分享电梯维保这块蛋糕。
事实确实如此。据左炳争介绍,南昌市具有正规资质的电梯维保企业约有50家,与厂家或厂家授权的维保单位在市场份额上“平分秋色”。“包括自动扶梯在内,各类型电梯普遍有一年的质保期。一年过后,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即物业公司与业主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决定是否更换维保单位。”左炳争解释说。
电梯维保业内人士陈先生透露,6月份他所在的维保企业参与了一楼盘的电梯维保竞标,一般来说一台电梯每月的正常的维保费用是300到500元。而在竞标中,有些维保公司为了抢市场,出价不足300元甚至更低。他认为,将电梯维保完全交给市场,从目前来看,这个做法值得商榷。
去年3月26日我省发布的强制性地方标准——《电梯维修保养与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报批稿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当至少每15日一次,每季度、每半年、每一年各要进行一次大型维保,每次维保超过30个项目。
“由于是强制性规定,费用也需由物业公司支付,为降低自身运营成本增加盈利,在一年的质保期后,物业公司也乐于将本物业电梯推向市场,压低价格。”陈先生称,一台电梯需2名持证维保人员维护,人均工资开支在3000元/月以上,以400元/台/月的标准看,两人月工资需保养约15台电梯才能回本。为了降低成本,有低价维保公司甚至“只修不保”,每天在电梯运行检查记录打“V”,不出事故就不管,只有出了故障才会来维修。而这种“走过场”式的维保,很容易给电梯安全运行带来隐患。
行业监管存在漏洞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昌市仅有康达电梯有限公司一家电梯生产厂商,自2013年3月开始,该公司已有500台电梯投入市场。
“公司坚持自己直接维保,但随着业务量的上升,企业人力有限,只能将小部分电梯委托有资质的维修公司进行维保。”该公司负责人周秋冬告诉记者,无奈的是,某些物业公司唯利是图,擅自与低价维保公司签署合同,造成厂家无法及时对产品监控到位。
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在电梯事故中,因走过场式的‘只修不保’行为导致伤亡事故的,责任则由维护保养单位或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共同承担。”左炳争说,尽管南昌市还未出现因电梯伤人事件对维保企业进行处罚的先例,但一旦认定事故责任主体在于维保企业,除了罚款外,还可吊销其电梯维保资质,责令其不能参与电梯维保活动,更甚者可追究企业相关负责人刑事责任。
在左炳争看来,尽管法规严苛,但在利益面前,一些低价维保企业和物业公司仍愿意铤而走险,认为电梯事故发生概率不算高,抱着侥幸心理从事电梯维保经营。对此,质监部门只能干着急。左炳争坦言,物业公司更换维保单位,只需先签订合同,填写保养告知即可,质监部门无权干涉。
“物业公司同样有苦难言。”面对指责,南昌市东湖区某小区物管相关负责人坦言,按照规定,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包含电梯运行费在内的物管费,这部分费用主要用于电梯的日常保养、小故障排查等。但一旦电梯服役时间超过10年,需进行重大维修、更换大部件时,动辄数万的维修费用,让在收取物管费时就犯难的物业公司更加发愁。
赣州经验值得借鉴
生产商有无奈,维保企业有生存之惑,物业公司“有苦难言”,在电梯安全运行面前,三大责任主体真的难以找到解决之道?
今年7月,赣州市信丰县桃江御景小区因停电导致一电梯急停,造成一名60多岁的老人受伤。仅仅半个月后,5000多元的赔偿金就被送至老人面前。“小区2014年初就为数十部电梯投保,150元的保费最高的赔付金额达300万。”该小区负责人透露,有了保险当“靠山”,解决了事故中出现责任划分难的困境。记者了解到,目前赣州市购买电梯安全责任险的电梯超过4700台,占到总数的73%。
“为了解决电梯维修改造难以申请房屋维修基金的难题,赣州市将商品住宅小区共用电梯维护纳入住房维修范畴,并只需维修改造的电梯实际使用的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即可。”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科长谭水熊介绍,今年1月至7月,因更换电梯主板、钢丝绳和紧急电源,有4个小区通过“绿色通道”成功向房管部门申领了1.7至5万元不等的房屋维修基金。
这一切均得益于2014年1月赣州市政府出台《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实施一年多来,不少业主真正得到安全保障,也为电梯维保带来了便利。
无论是质监部门主导的电梯试点改革,还是行业协会自律,赣州市电梯维保工作在我省均走在前列。2014年,赣州市电梯行业组织“电梯维保联盟”制定《赣州市电梯维保行业自律公约》,其中规定客梯维保指导价为每台电梯每月300元。此外,该规定明确了电梯维保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质量及维保市场参考价,对日常维保、服务召回及困人救援等方面都进行了统一要求。
“与其说《公约》是一次行业自律,不如说是一场行业自救。”维保企业赣州市天虹电梯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桂生坦言,一个市场规范的缺失必然局限行业的共同进步,倘若一味以低价策略抢占市场,电梯维保行业难言有序发展。行业伙伴间约定指导价,加强行业内各企业自律,消灭恶性竞争源头,也从根源上提高了电梯维保行业服务水平。
期待出台行业标准
“制定类似的行业标准十分有必要,尤其规定维保指导价标准。”南昌市汇鑫电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对电梯维保进行成本测算后,给出具体的指导价格,不仅能保证维保企业的合理利润,促其服务上做到认真负责,也能为物业公司设立“红线”,与维保企业签订低价合同,片面追求经营成本下降的现象将得到遏制。
“电梯在我国作为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如果南昌市质监部门委托省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研究院,每年组织专业人员对每台电梯进行检验,基于专业机构提交的检测报告,主管部门在对服役时间较长的老旧电梯进行摸查后,可对维保企业和物业公司给出有针对性的改造和维修意见。”有业内人士建议,在有条件的前提下,进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维修专项行动,在房屋维修金申请方面开辟绿色通道。此外,还应建立电梯应急处置服务联网平台,提高电梯应急救援能力,彻底消除“带病”电梯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