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增11处省级湿地公园(试点)

12.02.2014  11:28

2013年,经省林业厅批准,同意德安隆平、星子星湖湾、乐平东湖、萍乡玉湖、南康蓉江河、龙南桃江窑头、寻乌东江源马蹄河、樟树芗溪、三清山信江源、峡江玉峡湖、临川白鹭等11处湿地开展省级湿地公园创建工作。目前,全省共有省级湿地公园(试点)47处,总面积2.5万公顷。

省林业厅要求,要切实加强湿地公园建设的领导,坚持“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准的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组织实施;要明确湿地公园建设管理部门,强化对湿地公园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管,高标准建设,提高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湿地公园建设基本完成后,要及时向省林业厅提出验收申请,经考察验收合格的,省林业厅将提请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并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