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多年 江西“直购电”试点正式启动 用电可与发电企业商谈

16.01.2014  10:57

  本报讯 (记者郑荣林)用电大户与发电企业“自由恋爱”,直接进行交易,双方自主协商确定电价,我省酝酿多年的“直购电”模式今年试水。1月15日,记者从省能源局获悉,我省已出台《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方案》,试点企业初选申报工作已启动,预计2月中旬完成直接交易合同签订。此举将使用电大户的用电成本大为降低。

  目前的电力交易模式是:电力公司从电厂买电,上网之后再卖给用电企业。而实施“直购电”后,电厂和用电大户直接商谈购电量和价格。早在2009年,我省就提出要开展工业企业参与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去年4月,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就提出,希望江西探索“直购电”试点,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按照我省试点的准入条件,用电企业应符合约束性条件,如企业环保排放达标,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高新技术企业等优先纳入试点范围,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而发电企业如想进入试点,则需要满足机组单机容量在30万千瓦以上等条件。

  据了解,我省参与直接交易试点的电力用户支付的购电价格,由直接交易价格、电网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三部分组成。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通过自主协商、自由竞价等形式确定直接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实行两部制,基本电价执行我省电网现行销售电价表中大工业用电的基本电价标准。电量电价(不含网损)按国家发改委批复的价格执行,损耗率由省物价部门确定;电力用户按国家规定缴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电网企业代收。

  今年的试点具体实施分为五步推进,分别为初选申报、资格复查、交易撮合、合同签订和电量(费)结算。直接交易采取自主协商、交易平台自由竞价等形式。省能源局将在本月下旬组织发、供、用电三方,利用电力市场交易平台进行集中撮合,确定直接交易电量、电价。

  我省今年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用电量初步安排为20亿千瓦时,直接交易的电量限于自用。电力用户年度交易电量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千瓦时,不高于2亿千瓦时且不高于上一年度用电量(不含自发自用电量)的60%。

  “即使电价每千瓦时下调1分钱,对于一些用电大户而言,也能减少一大笔支出。”南昌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南昌市目前有方大特钢、晨鸣纸业等企业符合条件,年用电量都高达上亿千瓦时,参与试点的意愿强烈。

  去年底,山西启动大用户“直购电”,6户发电企业与13户用电企业达成交易,每千瓦时电价下降3分至4.9分,用电企业两个月降低用电成本5500余万元。

 

来源: 中国江西网-江西日报
编辑: 薛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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