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的"南昌经验"

28.05.2014  10:23

    南昌男子何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抓,不到半个月就被移送起诉。而在以前,类似他这样的情况,长则三四个月,短则一两个月才会被移送起诉。这是南昌市试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以下简称“轻案快办机制”)所带来的明显变化。

  2013年12月,江西省委政法委决定在南昌市试点轻案快办机制。南昌市委政法委在法律框架内,不断改革工作机制,在各政法部门做好理顺轻案快办试点工作。经过近半年的探索,南昌市轻案快办机制初步建立,轻案快办成果初步体现,执法效率有效提升,并形成了一套有别于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南昌经验”。

  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作为重点抓好抓实

  面对日渐突出的案多人少矛盾,对那些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认罪、适用法律无争议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实现轻案快办,快速提升司法效率,正成为各级政法部门关注的问题。

  2013年12月,省委政法委决定在南昌市试点轻案快办机制后,南昌市委政法委没有急于在全市全面铺开,而是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再次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蔡卫卫带队到县、区政法单位进行调研,对全市轻微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案件类别进行摸底。

  5月19日,南昌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南昌市委政法委为此两次召开专题书记办公会,听取轻案快办调研工作情况汇报。南昌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欧阳海泉明确指示,要将轻案快办试点工作作为政法委全年中心工作之一抓好、抓实。

  今年2月,南昌市委政法委在充分征求全市政法部门,特别是基层政法机关意见的基础上,成立了由欧阳海泉任组长,市政法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同时下发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工作方案》。

   之前未进入快办机制 不影响后一阶段适用

  2月24日,南昌市委政法委对轻案快办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3月23日,南昌市委政法委出台了《关于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工作意见》并下发至基层政法单位。

  南昌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于4月14日联合制定了《关于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并作为试点规范性文件。

  《暂行规定》对轻微刑事案件的适用范围、办理程序等作了详细的规定。轻案快办机制适用于案情简单、罪名单一、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没有争议,被告人自愿认罪,达成刑事和解或民事赔偿问题已有效解决,且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附加刑,被告人对适用快速办理机制没有异议的轻微刑事案件。

  特别是在快速办理机制的启动上,《暂行规定》在公、检、法等各个环节都规定了进入机制,一个案件即使在前一阶段,因各种原因未能进入快速办理机制的,不影响后一阶段快速办理机制的适用。

  比如说,一件轻微刑事案件,在公安阶段因事实认定等问题不能进入快速办理机制,在检察审查起诉期间认为可以适用的,检察机关可以决定启动快速办理机制。

   原则上不超过30天 不破法律底线不减法律程序

  何某信用卡恶意透支欠款4万多元,银行报案后,他被南昌市东湖公安分局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立案并抓获。

  因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轻案快办的规定。4月23日警方对犯罪嫌疑人何某刑拘,4月30日检察院便批准逮捕,5月7日被移送起诉。

  南昌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轻案快办工作试点前,单个犯罪作案的轻微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审判一般用时二至三个月,“我们的轻案快办机制要求整个工作流程原则上要在30天之内完成,对基层政法机关的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据了解,在前期试点工作中,由南昌市各政法部门结合当前轻微刑事案件现状进行“压力测试”。公安部门提出,刑拘时间需要7天,逮捕后侦查时间需要15天;检察机关提出,审查逮捕需要5天,审查起诉需要15天;法院提出,审判时间要求15天。试点工作显示,从侦查到审结案件,基本控制在一个半月左右。

  为此,南昌要求各政法机关最大限度挖掘工作潜力、最大限度缩短工作时限,整体工作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0天之内。

  在试行工作中,南昌市政法部门面对办案时间压力,坚持不破法律底线,不减法律程序,充分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从当前试点情况来看,各案程序完备、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除时间压缩之外,与其他刑事案件的工作要求没有差异”。

   专人专办提升办案质量 文书共享减少重复劳动

  为在保证办案质量、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前提下,快速提升司法效率,南昌市委政法委协调各政法部门,整合司法资源,创新工作思路,争取在试点工作中打造出“南昌特色”。

  公安阶段的侦查工作是整个轻案快办机制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西湖公安分局在警力紧张的情况下,抽调专人专职办理轻刑案件,既减少了办案时限,又保证了轻刑案件的办案质量。

  东湖公安分局在办理类似何某这样轻微的信用卡诈骗案件中,认为此类案件事实清楚,一些涉案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意不强,因此大胆适用轻案快办机制。这种“因案试行,扩大适用范围”的做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了减少案件办理时间,减少重复劳动,南昌市委政法委还要求轻案快办机制中,各政法部门要做到文书共享。即在案件流转过程中,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言词证据、主要证据目录等电子文档均要随案移交,有效降低了办案人员的工作压力。

  同时,为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扩大缓刑适用范围,南昌市在轻案快办中,将缓刑适用的审前调查前置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

  在试点工作中,还注意保护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启动快速办理机制需征得当事人同意,要及时依法告知当事人应享有的诉讼权利。对需要法律援助的当事人,要求法律援助机构三天内作出指派决定,指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视频庭审节约司法资源 多案并审提高司法效率

  5月7日上午,远在南昌市某看守所内的一名盗窃案被告人,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回答南昌西湖区法院审判庭内法官提出的问题,接受法院的开庭审判。

  当日上午,西湖区法院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利用1个小时由1名法官通过远程视频连续审理了4起犯罪情节轻微的盗窃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这正是法院系统贯彻南昌市轻案快办试点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

  据介绍,针对一些法院距离看守所较远、警力少、提押难等现状,为进一步减少工作环节、加快审理进度,西湖区法院于4月18日在全省率先探索远程视频开庭,让被告人在看守所接受庭审。“一个法庭一天原来只能审理2到3件轻刑案件,适用视频开庭后,可以审理8到10个轻刑案件。

  无独有偶,4月16日上午,在南昌东湖区法院审判庭内,法官集中公开开庭审理了4起轻微刑案,4名被告人20分钟后就分别听到了各自的判决结果,相当于5分钟即开一个庭,这是东湖区法院轻案快办机制的大胆探索之一。

  “东湖法院这种多案集中开庭审理的方式,可有效提高司法效率。”南昌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说,东湖区法院在庭审中采用集中开庭审理方式,将多个轻微刑案合并成一个庭审,实行一人审理、一人出庭支持公诉、一人记录,利用简化法庭纪律宣读、集中告知诉讼权利、集中当庭宣判等方式简化了庭审流程。“从目前审理的情况来看,案件的平均审限为10天,最短审限仅为4天。

   办案时间大幅缩短 服判率高上诉率低

  南昌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建立轻案快办机制后,南昌市轻微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审结的办案时间大幅缩短。一起轻微刑事案件的办理时间原来可能需要三个月,现在可缩短至一个月左右。

  如3月29日,吴某在南昌市中山路盗窃被抓获。因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东湖公安分局启动快速办案机制:吴某3月29日被刑拘,4月2日被批捕,4月3日就被移送起诉。

  试点工作中,各政法部门对本系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人员进行了培训,同时通过专案专办的工作模式,培养了一批善于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专业化队伍。比如东湖区检察院推行了支持轻微刑事案件庭审的“专人出庭”工作模式,确定2名业务骨干专司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有力增强了庭审效果。

  许多办案人员明显感觉到,轻案快办大大缩短了判前羁押时间,程序提速带动了刑法整体的轻缓化。法官获得了较大刑罚自由裁量空间,量刑时可以充分考虑被告人的从宽情节和认罪态度,有效缓解了案件被告人的对抗情绪,促使其真诚悔罪。

  近半年的试点实践表明,较之以往,南昌通过快速办理机制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呈现出服判率高、上诉率低的显著特征,节约了二审司法资源,促进了社会和谐。(成平生对本文亦有贡献 来源:新法制报 刘木林 章俊 记者廖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