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用3至5年打造“诚信南昌”

20.04.2015  14:09

  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杨静) 4月16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日前印发《南昌市诚信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南昌将通过3至5年努力,加快推进诚信政府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塑造“忠诚、廉洁、高效”的公务员形象和“高效、廉洁、务实、为民”的政府形象。

  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

  从2015年开始,每年一季度,南昌市直部门行政首长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当年依法履职的具体目标,为民办事的具体内容,简政放权和廉洁自律的具体举措等。

  年末,南昌将委托有关协会组织和社会性调查中心对行政首长承诺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对市直部门行政首长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践诺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市民代表进行评议。

  南昌要求,严格履行政府向社会作出的承诺,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把发展规划、改革发展举措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重大项目落实情况以及为百姓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

  强化公务员岗位承诺

  《意见》称,将严肃处理工作人员的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不守承诺等问题,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

  各级行政机关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信用记录、警示、公示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公务员信用记录和信用评级制度。通过强化公务员岗位承诺、制定《南昌市公务员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公务员信用信息记录、管理与使用制度,规范约束公务员行政行为。

  南昌将对政府履约情况开展调研和统计。委托有关研究机构和协会组织对市、县区(开发区、新区)相关规划、计划等政府文件中提出的重大发展事项、约束性指标、建设项目和民生安排等进行专项跟踪调研统计,每年形成政府工作诚信白皮书,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印发,推动诚信政府建设。

  建立“黑名单”认定、修复和披露制度

  各相关主管部门限期制定行业信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各部门围绕城市运行、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合同履约、价格管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建立“黑名单”认定、修复和披露制度。

  《意见》要求,通过加快制定信息采集、信息披露、信用评级、信用奖惩、征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行业准入、资质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评优评先、土地使用、税收减免、金融支持、财政性资金扶持等活动中,按信用等级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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