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提交全省车用燃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知

08.07.2015  15:20

      赣商明字[2015] 20号


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国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江西省车用燃油专项整治方案》(赣打假办发〔2015〕1号),部署自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在全省开展了车用燃油专项整治工作。


  请各单位简要总结截至6月底开展车用燃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提供的材料请突出典型案例和统计数据,并略述主要做法、阶段性成果和经验、面临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考虑,有关材料请于7月8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各省直管县(市)报告直接提交所在设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冷萧 


  电话:86246658 86246654(传真)


  邮箱: [email protected]




   江西省商务厅


  2015年7月1日


  




来源:( 江西省商务公众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