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春节在谁家过” 小两口谈不拢起诉离婚

20.01.2014  12:39

     为争“春节在谁家过” 小两口谈不拢诉离婚

    自2009年4月结婚后,原告金丽丽(化名)和丈夫一直与男方父母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尚好。2013年春节前夕,为了确定在谁家过年,两人发生较大的争执。由于问题未得到解决,原告金丽丽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近日,德安县人民法院受理该起离婚案件。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尚好,只是因为生活琐事有时发生争吵,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来源:新法制报秦慧娟 记者程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