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全省供销合作社主任会议日期的紧急通知

08.03.2015  21:35

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省社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因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五届十次理事会议定于2月10日-11日在京召开,会期与我省供销合作社主任会议时间重合。经省社领导同意,决定将全省供销合作社主任会议时间调整到2月11日下午报到,2月12日上午召开,会期半天。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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