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9个地区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增幅为14%

01.04.2015  18:56

   中国2014新调整的19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14%

  中新社北京4月1日电 (记者 董子畅)中华全国总工会1日在北京召开发布会,通报了中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通报指出,2014年全国共有北京等18省(区、市)和深圳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19个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幅度为14%,增幅低于2013年17%的幅度。

  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保障劳动者经济权益的制度性安排,是提高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的重要手段。

  通报指出,2015年,截至目前已有北京、天津等6个省(区、市)以及深圳市相继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普遍在10%左右。从调整幅度看,今年最低工资标准增幅较去年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