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导组调研指导江西省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工作

25.11.2013  11:37

11月11日至19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九督导组与省委活动办组成联合调研组,由组长高祀仁、副组长王晓安带队,分别深入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工商局4个省直单位和景德镇、吉安、赣州3个设区市,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组在4个省直单位分别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聚焦“四风”进行对照检查、查摆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等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开展情况和打算。调研组深入景德镇、吉安、赣州3个设区市以及浮梁、昌江、新干、井冈山、兴国、瑞金等县(市、区)开展调研,个别访谈当地党政主要领导,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基层实地走访,重点了解基层对省级领导班子和省直单位整改措施的反映,服务群众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服务群众的场所、机制、实效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的变化等情况,听取对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

中央督导组对我省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前一阶段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领导重视,整改扎实,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省民政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坚持边查边改,努力让群众看到机关作风变化和成效。针对有的基层窗口单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系统办理。专门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牵头领导,落实了责任单位,实行对账销号管理。省公安厅针对公安工作实际,确定开展“加强治安巡逻,解决好侵财型案件高发频发问题”、“加强路面交通安全执法,建立交警执法常态化模式”等8个专项整治活动。省工商局形成了由一把手负总责,以培育5种作风为整改方向和重点,开展6项专项治理、完善9项制度、新建三大规定的整改工作方案。省人社厅坚持并完善了调查研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人事考试命题人员选定等近20项制度,制定出台了专家咨询论证、厅长办公会集体研究重要信访事项暂行办法等10多项制度,并且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积极抓好了整改落实。

高祀仁强调,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是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要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经验,坚持把学习教育摆在首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奠定良好基础。要按照中央要求,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改革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要对前一段工作认认真真地进行“回头看”,认真细化目标任务,审视和检查我们工作当中是否存在虚、空、偏的问题,提出需要“补课”、需要“加把火”、需要返工重来的具体意见,并认真加以整改。要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查摆出来的具体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逐项研究,确定整改的努力方向和重点任务,既要认真整改“四风”方面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着力整改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高祀仁指出,专项整治和制度建设是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的两项重点措施,要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围绕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7个方面,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做一件成一件。要制定制度建设计划,以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为重点,明确制度建设的目录清单、完成时限、牵头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要进一步加大上下联动和统筹推进力度,在搞好省直机关整改落实的同时,注意将整改落实措施传导到本系统的末梢神经,既要抓好机关自身的教育实践活动,也要指导基层单位能改的先改起来。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群众窗口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主动服务的质量。要坚持开门整改,制定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要请群众参与,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或以适当形式组织群众讨论,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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