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调研组赴赣州、抚州开展立法调研

16.04.2015  21:12

  为促进地方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保障和规范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做好《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修订工作, 4月7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主任委员陈毓平率调研组,赴赣州、抚州市开展立法调研,征求《规定》(修订草案)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召开了由当地人大各专工委和政府、法院、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讨论交流了做好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热点和难点工作,并就进一步完善《规定》,增强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出了对具体条款的修改意见。

  同时,为广泛听取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对《规定》(修订草案)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已将《规定》(修订草案)印发至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征求修改意见。(供稿、摄影:屈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