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4317件 调处成功率98.9%

05.05.2015  15:34

今年以来,宜春市广大人民调解员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1月至3月,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4317件,调处成功4270件,调处成功率98.9%,涉及当事人数10995人。其中,婚姻家庭和邻里纠纷是纠纷案件的主要类型,占总数的53.4%。

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我市人民调解的质量和效率有较大提高,主要原因是:2014年以来,我市逐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了人民调解网络,尤其是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实现了各县(市、区)全覆盖,还成立了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调解一起矛盾纠纷,按照一般民事纠纷、疑难复杂纠纷、重特大疑难复杂纠纷等情况分别给予50元到200元不等的补助,调动了各级调委会及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在农村广泛参与山林土地、房屋宅基地、婚姻家庭邻里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在城区深入排查调处因征地拆迁出现的经济补偿以及环境保护、医患矛盾、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等纠纷;在流动人口多、纠纷隐患多发地等重点区域加大排查调处力度,突出抓好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的隐患排查,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做到及时、依法、合理地化解,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