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他人合谋劫杀一对叔侄抛尸洞穴 被判死刑

20.01.2014  16:10

  平坝县一男子与人合谋劫杀一对叔侄。17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其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龙辉系贵州省平坝县人,曾因盗窃罪、抢夺罪三次被判刑。出狱后,2007年9月7日中午,李龙辉与黄本友(已被判死刑)、黄红林(已被判刑)合谋将一对搞运输的叔侄杀害,并抛尸洞穴。

  2011年,李龙辉逃至浙江行窃落网,其抢劫杀人罪行败露。黔南州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省法院二审维持。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本月17日,黔南州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李龙辉执行死刑。 (李鸿 张仁东)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