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晓刚:学校犯错,学生担责?

04.08.2014  11:56

  近百名来自辽宁各地的高考生家长已苦苦等待6天,他们不惜以下跪的方式乞求本该属于自己孩子的大学录取通知书。但梦想却被沈阳音乐学院违规招生摧毁了。辽宁省教育厅前天答复,由于沈阳音乐学院擅自违反教育部、辽宁省教育部门有关规定违规招生,这些考生未能被录取完全是由沈阳音乐学院造成的。(8月3日《北京晨报》)

  高考对于中国学生来说,就是一场战争,一场万人过独木桥的拼杀,而家长在这场战争中所背负的又岂止是一句“可怜天下父母心”所能概括的?

  烈日下在沈阳音乐学院门口苦苦跪求的家长们,他们跪下的不仅仅是膝盖,还有做人的尊严和对孩子未来的祈求,也是对沈阳音乐学院“失信”的谴责,更是对当地教育部门监而失察推脱责任的无声抗议。

  对于加盖“计划名额之内”的落榜考生,沈阳音乐学院招办主任王立宁承认,造成这次事件是学校在招生计划协调上出现了错误,过去计划可以跨专业调整,也可以把省外计划调到省内,今年都严格禁止了。而且接到教育厅文件时,已经无法避免这些预录取学生落榜的结局。

  面对媒体的追问,舆论的讨伐,沈阳音乐学院是这样解释的“作为招生主体,我们有责任,犯了经验主义错误,还是根据往年的惯性和习惯在工作。”似乎透露出学校太多的无奈之举,弦外之音就是:往年都这样,就是今年教育厅才出了新规定,而且文件下发的较迟,我们也是受害方。

  作为教育主管部门的辽宁省教育厅呢?

  他们对于沈阳音乐学院提出的用省外剩余的招生计划调整到省内使用的弥补办法予以了否定,因为辽宁省教育厅今年规定“艺术类省内和省外招生计划由学校自主确定,未完成的艺术类省内和省外在招生计划不可调出调进使用”,是沈阳音乐学院的违规招生才造成了这些考生的落榜,责任应该由音乐学院来承担。

  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各持一词,而这些被学校预录取的高考生落榜却是事实,那么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这个责任,又该如何解决好这些孩子的去留呢?

  辽宁省教育主管部门今年在出台这一政策法规时,是否考虑过给学校和社会民众一个适应过渡期?毕竟这关系到孩子的前途大事,如果一个政策法规的制订到实施的过程只有短短月余,又岂能让下面执行到位、民众知晓?这种法规的出台即使再合情合理,亦会倍受民众唾沫。

  而沈阳音乐学院,长期违规招生,私设男女生比例,恐怕也非一日之为,作为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厅不可能不知晓吧?而且今年出台的招生规定,具备很强的针对性,就是要严格杜绝部分学校违规调剂招生指标、实行预录取之乱象。那么,明明知道治下学校有此违规行为和不良之举,何以长期没有去整治,而是一时兴起以文件之快刀斩此乱麻?教育厅如此之举,又曾想过最终伤及的会是那些无辜的考生?

  从这个角度来看,此次沈阳音乐学院预录取生落榜,应该等同于重大事故,毕竟关系到百余名学生的前途,处理不好或许会毁了这些孩子的明天,此事故如果要这些孩子来担责恐怕于情于理于法皆不容。

  笔者认为,学校犯错在前,教育主管部门法规出台存在不规范,都应对此事件担责,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握紧铁拳,对于那些不作为、想当然的官员进行问责,对于长期暗箱操作、违规招生的学校负责人进行调查,看背后是否存在着黑色利益链条。与此同时,按照新规定未出台前的方案,重新对这些落榜生进行考核录取,确保对孩子们的影响减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