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谢茹:建议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

08.03.2014  19:09

  中国江西网北京讯 特派记者 喻云亮 叶新阔 报道:长期以来,乡村医生在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健康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基础差、底子薄,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仍是目前农村卫生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此次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副省长谢茹递交提案,建议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让这支队伍“有保障”。

  在提案中,谢茹提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乡村医生身份难以界定,基本保障缺乏。由“赤脚医生”转变而来的乡村医生,身份是农民,却从事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导致他们无法像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一样享受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基本保障  。

  二是政府补助偏低,收入相对减少。目前国家给予乡村医生的补助主要有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补助、一般诊疗费补助和其他补助等,年人均补助在2万元左右。各项政策性补助收入除去正常运行的水电费、网络费、房租费、医用耗材支出和相关部门收费,收入难以维持正常运转。

  三是收入来源有限,医疗风险较高。医改前乡村医生收入主要来自医疗服务、政府补贴和其他收入,其中医疗服务中的药品收入达50%。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收入因基药零差价销售而大幅减少。同时,由于农村医疗卫生资源匮乏、医疗设备落后、乡村医生医技水平有限,乡村医生面临着较高的医疗风险。一旦发生医患纠纷或医疗事故,医疗赔付问题将给收入本来偏低的乡村医生带来极大压力。

  就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谢茹建议,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由国家出台具体指导意见,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机制。养老保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乡村医生按一定比例分担。对于不能参加养老保险,到龄退岗老年乡村医生参照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养老生活补贴。

  同时,改善乡村医生工作生活条件。加大村卫生室基本运行费财政补助力度,补助资金由中央和省、县财政按比例分担。进一步提高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以此提高乡村医生收入水平。

  此外,建立乡村医疗风险管理办法。国家出台指导意见,引导各地建立乡村医疗风险基金,采取政府补一点、集体筹一点、个人缴一点的方式筹集资金,积极引导乡村医生参保,通过第三方化解医疗风险,减少医疗纠纷,改善医疗执业环境,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来源: 中国江西网
编辑: 朱云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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