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豪”住豪宅有豪车 欠140万不还获刑1年半

18.07.2015  18:38

  核心提示

  法官: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结合熊峰案我们不难看出,熊峰本人确有偿还能力。同时,熊峰还隐匿、转移奔驰车,法院执行其豪宅时,他又百般阻挠。属情节严重。当然,“拒执罪”最重要的一点是有偿还能力拒绝履行。

  住着230余平方米的豪宅,名下还有一辆奔驰S350轿车,另外新设一家公司,先后出资达1.2亿,但就是赖着140万元欠款。昨日,青羊区法院对四川某矿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熊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一案公开宣判。“亿万富豪”熊峰因拒绝归还140万欠债,获刑1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