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属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首界定

17.07.2015  17:59
原标题:市属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首界定

7月10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上饶市近日出台了《上饶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意见》,首次将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的工作保障和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界定为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其中,“履职待遇”明确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3项;“业务支出”则被明确为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3项。

公务用车:“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

企业可以为企业负责人提供公务用车,含配备(包括购置、租赁)或者统一调度车辆等形式,也可为企业负责人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提供公务用车。但不得既为企业负责人提供公务用车,又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数量不得超过企业负责人的编制内实有人数,不得为企业负责人配备专车。

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包括购置、租赁)的标准: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在28万元以内。企业副职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应低于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子公司(或下属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应低于本企业负责人。新配备或更新公务用车要严格执行报批手续和配备标准,选用国产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或者行驶里程超过30万公里的,可以更新。但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期间,严禁为企业负责人购置、更新公务用车。企业负责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子企业或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车辆,企业不得将本企业车辆长期转借他人使用,不得为他人承担车辆使用费。

办公用房

企业负责人原则上只能配置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异地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企业内部审核程序。企业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正职按照不超过45平方米控制,副职按照不超过36平方米控制。

企业负责人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配置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严禁超标准新建办公用房,严禁豪华装饰办公用房,不得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

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办公要求的,可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

培训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企业负责人履职岗位职责要求,围绕企业负责人政治和专业素质、创新和经营管理能力等,合理安排企业负责人参加必要的培训。

企业负责人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和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费用以及与本职工作需要无关的社会化专业资格证书培训、专业课程进修等费用,由企业负责人个人承担。企业不得报销企业负责人自行安排的培训费用以及培训期间与培训无关的费用。企业应严格控制出国培训,不得安排无实际需要的国外培训。

业务招待: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业务支出

企业负责人进行业务招待活动,应当由企业相关部门制订计划、编制预算、组织实施和统一结算,不得将招待费用量化到个人。

企业负责人开展商务、公务和外事活动的宴请、赠送纪念品等,要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以及贵重金属和其他贵重物品;商务和外事活动之外的其他业务招待活动参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标准执行,不得赠送纪念品。

业务招待原则上安排在本企业内部或者定点饭店、宾馆等进行,不得安排招待对象到高档的餐饮、娱乐、休闲、健身、保健等经营场所活动。企业不得将业务招待费用以会议、培训、调研等费用的名义虚列、隐匿。

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

企业应当严格规范国(境)外接待工作,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用公款或变相用公款在国内和出国(境)旅游;企业负责人出差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的包机,不得租用商务机,原则上应选用商务舱及以下舱位。企业负责人出差应选住符合本企业住宿标准的宾馆,在出差地有本企业宾馆、招待所、定点饭店的,应当在上述场所安排住宿。

企业应当按照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区分企业负责人出国(境)处理本企业经营管理业务和一般性考察交流等工作,分别制订企业负责人因公临时出国(境)年度计划,明确出国(境)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并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不得把出国作为个人待遇,轮流安排出国。

通信

企业应采用年度预算内据实报销或定额发放通信补贴等方式,对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通信费用进行规范管理。要根据企业负责人工作性质及业务量,参考当地电信市场资费标准,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通信费用年度预算额度或通信补贴标准。不得既为企业负责人报销通信费用,又发放通信补贴。

违反规定将严肃追究责任

据了解,除按照规定保障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之外,严禁按照职务为企业负责人个人设置定额消费。取缔企业用公款为企业负责人办理的理疗保健卡、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严禁用公款支付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消费娱乐活动、宴请、赠送礼品及培训等各种费用,坚决制止用公款支付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各种消费行为;严禁企业负责人向子企业和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转移各种个人费用支出;企业负责人退休或调离本企业后,企业不得继续为其提供履职待遇、业务支出。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企业负责人违反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予以全部清退。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据国家或者企业的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记者齐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