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章贡区检察院“三项措施”完善线索管理

19.08.2014  00:49

今年以来,赣州章贡区检察院确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积极采取“三项措施”,完善线索管理,提高线索利用率。今年1-7月份,该院共受理线索20件,其中立案11件、移送其他部门4件、缓查4件、存查1件。

统一受理、专人管理。该院成立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统一受理线索,举报中心在继承信访、面访等传统方式接受举报外,还开设举报电话、网页、QQ、微博、微信等新型电子方式接受举报。举报中心受理线索后,按线索移交程序提交审批并将线索移交自侦部门,自侦部门接收线索后确立专人管理,对线索进行统一登记,及时分配承办人承办,保障线索分流初查。

分类处理、定期跟踪。线索分配承办人初查后,由承办人牵头制订初查计划,组织办案人员对线索进行外围资料收集及约谈举报人、被举报人、知情人,同时根据初查结果判断线索利用价值,写出初查结论报告,作出立案、移送、缓查、存查等处理。线索管理员定期跟踪线索初查情况,及时做好初查记录、把握初查期限,督促承办人按时保质完成初查计划。

多重接待、及时回复。初查结束后,承办人及时将线索初查结果反馈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负责告知举报人,对作出立案、移送、缓查、存查等处理结果进行解释说明。对于重大、涉众、争议线索初查情况由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联合举报中心及承办人对举报人进行多重接待,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有效消除疑惑,确实做到对举报人负责。(郭昌明)

供稿: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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