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偷偷转移财产 宁波法院首次冻结海域使用权

12.06.2014  20:16

  这边欠着银行的贷款利息不还,那边却在积极转移财产,为躲债做好准备。

  面对这样的情况,近日象山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对象山一私营企业主名下的海域使用权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据介绍,对海域使用权进行诉前财产保全,这在宁波,还是首次。

   贷款到手后

   吴老板就开始转移名下财产

  象山的私营企业主,五十来岁的吴某,这辈子都跟大海打交道,经过大半辈子的奋斗,现在的他经营着一家海洋渔业公司。

  去年8月,因公司缺少流动资金,吴某向象山县一家商业银行申请200万元贷款。

  当时,作为企业主,吴某为这200万元承担了连带责任担保,并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0万元很快到了吴某公司的账上。贷款肯定要支付利息,这是谁都明白的事,但拿到贷款的吴某却开始拖欠银行利息。

  到今年5月,吴某的海洋渔业公司一共还欠银行借款本金200万元,利息1.7万元。

  如果光是资金周转困难,暂时付不出利息,那也不是什么大事,但让银行方面不安的是,他们发现,吴某在积极转移自己名下财产!

  这在明眼人看来,很可能就是为了躲债!

   银行急了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看到了吴某想赖账的苗头,银行着急了。

  6月8日,这家银行到象山法院对吴某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

  对于“财产保全”这个专业说法,没有相关经历的人可能很陌生。说得简单点,就是原告债主在起诉前后提出请求,由法院先把债务人,也就是欠债一方的名下财产冻结起来,以便法院判决被告要还钱后,有财产可以拿来执行偿还。

  对于金融机构申请财产保全,象山县政府今年也把它作为了工作重点,就在月初,象山法院还出台了《关于为象山县金融生态示范区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

  意见的中心意思就是要为金融机构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开通绿色通道,依法简化审查程序。

  所以,6月8日银行向法院申请对吴某的诉前财产保全后,第二天,法院就对吴某名下资产进行了财产保全。

   没车没钱

   那就冻结海域使用权

  法院查了查,发现吴某因为已经提前转移了财产,所以名下的车子、存款基本是没有了。

  不过,法院发现,他还有一个价值为220万元的海域使用权,以及在象山石浦远郊的厂房。厂房很偏远基本值不了多少钱,但这220万元的海域使用权却和吴某拖欠银行的钱基本吻合。于是,象山法院对这一海域使用权进行了财产保全。

  海域使用权也可以作为财产被冻结吗?

  法官解释说,所谓海域使用权,是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和颁发的海域使用权证书,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使用一定海域的权利。

  就说吴某的这个标的额为220万的海域使用权,意味着吴某可以使用划定的2.995公顷的海域面积,期限是15年。有了这个使用权,就有了在这片海域进行海洋养殖业、采矿业和旅游业的资格。

  所以,海域使用权虽然不是实物的钱或不动产,但也是一项财产性的权益。

  而对海域使用权进行财产保全,记者了解到,这在宁波还是第一次。

  在对吴某名下财产进行冻结后,象山法院将在近期对此案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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