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审计执行不到位被警示

07.07.2021  10:45

    江南都市报讯 曾子怡、全媒体记者范晶报道:7月6日,记者获悉,江西证监局日前发布《关于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于曙光、赵鹏翔、密惠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节能”)2016年至2017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项目(大信审字[2017]第1-00750号、大信审字[2018]第1-02517号)中存在对重大工程项目的审计程序、应付职工薪酬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江西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披露显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审计执行不到位,未发现神雾节能2016年少计金川弃渣综合利用一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金川一期)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相关成本1.16亿元。 据悉,金川一期属国内首台(套)工程,是实验室技术首次落地的创新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边施工边设计、边施工边改进,导致实际工程成本大幅超出预算成本。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知晓“很多项目工程随着工程进度的开展和推进会形成大量的隐蔽工程和复杂的工程设备组”的情况下,审计过程中未对“实际归集的项目成本与预计总成本差异不大”“重要分包(供应)商基本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及设备供货工作”等现象保持合理职业怀疑,未执行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导致未发现神雾节能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事项。同时,没有合理关注重大工程进度的异常情况,审计中未能发现神雾节能2017年广西景昇隆50万吨/年高端合金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广西景昇隆)多计收入1.47亿元,多计施工成本1.02亿元,多计工程施工-合同毛利0.45亿元。

        审计时,未对广西景昇隆项目2017年11-12月完成工程报审量激增,其中回填区域强夯施工完成约628亩、远超项目当时已协调用地面积;工程进度报审加速与访谈记录中“因土地和资金到位影响施工进度”相矛盾等情况保持合理关注,未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导致未能发现实际挖运土方量比确认函少93.45%,池塘挤淤、级配砂石回填、CFG桩15米以上、理坡治理等工程多报或未实施的情形。值得注意的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中未合理关注2017年职工薪酬增长的异常情况,没有发现神雾节能2017年末跨期计提工资费用2175.7万元。其中,在抽查资产负债表日后2018年1月发放的1725.5万元工资也没有具体人员名单,相关审计证据并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