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园信贷通”支持中小微企发展

17.09.2014  12:11

  本报南昌16日消息(记者 熊晓生)记者16日从江西省商务厅获悉,《江西省“财园信贷通——出口企业”融资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出台,这意味着江西在全国率先出台的“财园信贷通”融资模式将扩展到出口企业,中小微出口企业可通过“财园信贷通”融资贷款,缓解融资难,促进企业做 强做大。据悉,今年江西“财园信贷通”项目将支持400家以上中小微出口企业,累计发放贷款40亿元。

   企业年贷款上限可达1000万元

  “财园信贷通——出口企业”融资是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与银行合作,按“财园信贷通”模式帮助出口企业申请获得500万元及以下,年利率按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0%的流动资金贷款,或者除“财园信贷通”模式以外再帮助出口企业申请获得500万元左右贸易融资贷款的融资模式,两项融资总量上限可达1000万元,将重点支持我省技术有优势、产品有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社会诚信良好,有出口订单的中小微出口企业,优先支持有出口退税,有出口信用保单的中小微出口企业。

  据江西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财园信贷通”项目于2013年7月启动实施,截至目前已支持2857家中小微企业,累计发放贷款100亿元。“财园信贷通”项目将惠及全省4000家以上中小微出口企业,累计发放贷款200亿元。其中今年将支持中小微出口企业400家以上,累计发放贷款40亿元。

   年纳税总额达5万元以上可申请  

  申请“财园信贷通”项目支持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规模类型划分标准,年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下;在江西省内注册、在江西省内生产、在江西省内交税的生产型中小微出 口企业(不含贸易公司);须是在省商务厅每年核定的出口企业名单内的企业;已具备正常经营条件,技术有优势、产品有市场、发展潜力较大、无不良信用记录;上年度已缴纳税收总额达5万元以上; 优先支持有出口退税、有出口信用保单的中小微出口企业。

  《办法》规定,对企业未按时归还贷款的,工业园区和合作银行将共同配合追回贷款。财政、商务部门将且列入黑名单,今后将不再获得政府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