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每年投入千万元保障司法救助“救急解困”

16.12.2015  00:24

  我省作为中部欠发达省区,但是在国家司法救助上的财政投入在全国属于中上水平。我省从2014年起每年省级财政投入1000万元用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2015年省市县三级纳入预算的司法救助资金为8465.5万元,总量比2014年增长了63%。据统计,从去年到今年7月底,我省共救助案件2259件。

  其实,早在6年前,我省就开始摸索实践司法救助工作:2009年,我省围绕刑事被害人救助、涉法涉诉信访救助,出台了相关工作办法,这二者就是现在司法救助的前身。2013年,我省出台《关于推进涉法涉访信访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普遍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制度;2014年,出台《江西省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职责定位、救助对象、救助方式、救助标准等等,为各级司法救助提供了政策依据和资金保障。

  我省司法救助的财政预算力度也年年加大,省级财政预算从2009年的300万元提高到2014年的每年1000万元;11个设区市的司法救助资金,也全部纳入了当地的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