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学院答辩推行“末位审慎制”成效显著

03.07.2014  20:32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自2013年下半年开始,在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过程中首推“末位审慎制”,2014年6月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继续推行“末位审慎制”,重视提升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成效明显。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包括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共5个专业,规模近900人。在办学过程中,学院不断深化对研究生教育的认识和探索,制定了研究生教育与各专业学科群建设互动的发展规划,注重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和培养质量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是检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准。为此,学院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通过一整套规范的程序性制度,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一是在学校学位论文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制订了《学位论文工作规定》,制作了研究生学位论文范本,具体明确学位论文的质量标准,并以专题讲座的形式强化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意识,督促广大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脚踏实地进行科学研究工作。二是实行学位论文工作全过程控制,对论文开题报告、论文三稿审议、论文检测、论文双盲匿名评阅、论文答辩及论文万分之五“差错率” 各环节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执行标准外,并在论文开题前进行选题论证,在论文答辩创新性实行“末位审慎制”,坚持严把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关。   “末位审慎制”具体做法为:论文答辩前,根据专业分类、导师规避、成绩均匀的原则将答辩学生分成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对答辩情况进行投票表决,确定答辩小组里的最后一名(不完全限于一名)作为“待定”对象,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审慎”。 经审慎不通过答辩的同学,延期半年。必需在导师指导下对学位论文进行再修改,修改合格后提出申请,学院安排与下一批次同学一起答辩。对导师也有相应的处理规定,学生中连续有两位以上(含)“末位审慎”的,学院要对其导师实行诫勉谈话,学生中连续有两位以上(含)“末位审慎”后不通过的,对其导师停招一年。   自推行了“末位审慎制”以来,在论文指导老师和研究生中间产生了比较大的震动,大家对学位论文的重要性认识明显加强,学位论文质量较以往有显著提升。一是论文指导老师培养过程的责任意思明显加强。该院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坚持对研究生教育结构进行优化和调整,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研究生创新人才的培养体系。导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础,学院对导师的基本要求是水平高、有热情、肯投入、严管理,明确导师和教师的权利与责任,调动其对研究生培养过程负责的积极性,严把学术规范行为。“末位审慎制”的推行,促进了导师对研究生培养过程和培养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在指导学生时不再有“袒护自家孩子”的思想,而是严把细扣每一个环节,确保“产出高质量产品”。二是研究生学习过程中“侥幸心理”消除,学习态度端正。在个别导师“家丑不外扬”错误思想的引导下,学生有依赖学院和导师“遮短避丑”的侥幸心里,总想躲在学院和导师袒护下“成长”,极少数学生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过程不努力。“末位审慎制”的推行,彻底斩断了侥幸心里的思想根源,学生明白学院是有决心、动真格的,所以必需端正态度,认真完成培养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三是学位论文整体质量明显提升。学院在学校学位论文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具体明确学位论文的质量标准,督促广大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同时加强了学位论文工作的过程控制,各环节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执行标准,推行“末位审慎制”严把研究生培养的出口关,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得到明显提升。(文/财税学院    黄天发  编辑/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