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委常委会专题审议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五年规划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

21.06.2018  01:33

  2018年6月19日,中共吉安市委召开常委会,市委书记胡世忠主持会议。专题审议通过了《吉安市2017-2021年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五年规划》和《吉安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试行)》。

  “五年规划”明确每年安排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25个左右,确保在五年内完成对125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分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市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县(市、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和县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主任四个层次。

  “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共15条,明确了审计结果运用的依据、原则、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被审计单位及其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职责,建立和完善了三项审计结果运用机制。

  市委书记胡世忠强调指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很重要,五年规划要认真执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承担起各自相应的职责,五年内对审计对象应审尽审。要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既要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也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

  会议明确了两个文件以吉安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名义印发执行。(吉安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