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震局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检查考核办法

13.08.2016  03:34

      8月12日,江西省地震局审议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与负面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化、任务化,细化量化考核,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落实。

      《责任清单与负面清单》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分别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细化、量化为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机关各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党组的主体责任在党组书记、党组成员、部门与单位负责人的主体责任中有具体体现,层层传导压力,促进“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

      结合江西省地震局工作实际,将巡视、审计、约谈、财务稽查整改等工作纳入到责任清单中。根据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能不同,在机关各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清单中设置了部门共同责任和特定责任,使责任内容更加强具体和量化。负面清单对不能出现的行为的内容进行了具体的罗列,划出了底线,与责任清单一一对应,作为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的依据。

      同时,针对清单罗列内容,依据考核办法将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并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领导干部适时开展追责问责。

      《责任清单与负面清单》、《考核检查办法》的制定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履职自觉和责任担当。通过清单增强底线意识,让主体责任成为摸得着、看得见、可操作的一岗双责“硬杠杠”,成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硬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