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谈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 坚守责任担当 着力建设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29.10.2014  10:59
落实主体责任 坚守责任担当
着力建设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党委书记 黄生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提出,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交通行政执法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我认为,既要担当好维护稳定、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主要责任,更要担当好从严治党、从严治队、从严治腐的第一责任。换句话说,就是要以真抓实干、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在全省高速路政系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昂扬向上的干事创业环境。
   一、科学谋划,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府,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省路政总队作为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能否正确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开展路政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形象。要实现这一目标,各级党组织就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而作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更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担当意识,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谋划反腐倡廉工作全局。班子建设、干部管理、队伍素质是一个单位工作效能和整体形象的“风向标”。我们反复强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是要紧紧抓住这个“牛鼻子”,突出重点,统筹谋划,紧贴实际,善作善为,切实把中央、省委和省厅党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要通过党委(支部)专题研讨、专项部署、中心组学习、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举办廉政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适时分析研判路政管理工作中可能滋生腐败现象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警钟长鸣、居安思危、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促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全体路政人员,真正从思想和灵魂深处筑牢廉洁自律、依法行政这道防线,自觉抵制和坚决防止各类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的行为发生。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责任主体的提出,赋予了一个单位党委新的工作内涵和新的工作要求,因此,作为一班之长的党委书记,就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失职的思想意识,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同路政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与此同时,还要在充分发挥好自身示范带头作用的前提下,督促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和惩防体系建设任务,从而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全力支持纪检部门工作。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担负着重要的监督责任,而作为担负着主体责任的党委,要经常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对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心中有数,从而提高决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努力为纪检部门开展工作撑腰壮胆、创造条件,全力支持他们查办案件、执法执纪,做他们的坚强“靠山”,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履行监督职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要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选齐配强纪委班子成员,把那些政治可靠、敢于担当、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干部选配到纪检监察岗位上来,努力打造一支坚持原则、服务群众、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干部队伍,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供有力保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因此,必须始终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究、违纪必查”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对因工作失职在党风廉政建设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规定追究其责任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决不能姑息迁就。与此同时,还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日常检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等结合起来,做到权责一致、奖惩分明,不断促使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贯彻落实。
   二、把握重点,着力抓好关键领域突出问题治理
  近年来,我省路政系统先后发生过几起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案件,总体来看,大多都集中在超限超载治理、清障施救、路政执法等方面,因此,抓好这些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和突出问题治理,对于推动路政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事业稳步发展、干部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进一步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去年12月8日梨园治超站“间歇治超,涉嫌与‘黄牛’内外勾结”的问题被央视曝光后,给路政部门和全省交通的社会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下一步,我们要在认真反思和深刻吸取梨园治超站极少数干部职工违法乱纪案件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从体制机制上加强治超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治超站与“黄牛”内外勾结等违法违纪行为,绝不允许重蹈覆辙。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洁治超工作责任制,牢牢拧紧教育、管理、查处三个工作链条,坚决防止和遏制治超工作中的违规执法、趋利执法、吃拿卡要等行为。同时,加快建立治超执法人员特别是站领导班子成员、中队长等重要岗位的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工作机制,努力把廉政风险降低在最低程度。进一步规范清障施救行为。清障施救始终是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媒体舆论关注的重点工作,也是容易引发投诉举报和滋生腐败现象的关键领域。面对这种高压态势,路政部门更要切实履行好和担当起监管职责,采取积极措施,有效遏制和防止清障施救工作中的各类违规作业、违规收费、吃拿卡要等公路“三乱”行为。要把《江西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工作要求贯穿于监管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执行清障施救收费三级审核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乱收费等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线索,要高度重视、认真核查,并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进一步强化路政执法管理。今年4月份,省厅专门召开了全省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回头看”视频会议,就深入整顿和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作为公路执法的专门机构,我们要以真抓实干、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执法队伍廉政建设,严格按法定程序开展执法业务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坚决查处各类违规上路执法、擅自提高和降低行政处罚标准以及路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廉洁从政“八条禁令”和执法工作“五个严禁”的纪律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要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肃查处突击提拔、带病提拔、跑官要官等行为。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子。要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确保选人用人不脱轨、不偏离、不违规,努力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
   三、完善制度,建立反腐倡廉工作长效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与日常管理和专项治理工作相比,制度管理更能够管根本、管长远,更具有经常性、长远性和有效性。建立和修订一批制度。下一步,我们要针对路政系统容易出现问题的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修订《总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筑牢廉政风险的“防火墙”。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三公经费”超标、公车私用、吃拿卡要、趋利执法等问题,要进一步修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路路政执法工作纪律》、《路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一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和跟踪问效。制度建立以后,关键在于落实。要严明工作纪律,认真抓好总队制定下发的各项制度、政令的贯彻执行,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认真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活动,全面掌握各单位制度执行情况和上级政令贯彻落实情况,把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的范畴,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坚持制度、自觉遵守制度、认真落实制度,确保总队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要坚决反对“四风”,着力纠正“四风”,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厅“九规范”、总队“十规定”的贯彻执行,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使清风正气得到进一步弘扬,歪风邪气得到彻底扭转。要认真坚持《总队风纪风貌督查工作制度》,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明察暗访活动,对各单位廉政勤政、纪律作风、路政执法等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惩戒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清除“四风”顽疾。
  责任是义务,落实见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只有强化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在位知责、守土尽责,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才能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我省路政事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