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讲责定责督责考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03.06.2016  01:08

  近年来,新余市大力开展“讲责、定责、督责、考责”工作,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见实效。

  深入教育宣传,以讲责促知责。该市坚持把学习宣传“两个责任”内容作为工作起点。市委通过常委会会议、中心组学习会等,专题学习“两个责任”内容,提高市委班子及成员责任意识;举办落实“两个责任”专题培训班,市委主要领导分别授课,向各地各部门“两个书记”宣讲“两个责任”;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约谈工作,由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分别对各县区和各市直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一对一”约谈,既指出问题又提出要求,切实扛起责任。与此同时,在市内主要媒体开设两个责任“解读”、“书记访谈”等多个专栏,将“两个责任”纳入市委党校教学、任前廉考、廉政谈话中,切实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

  完善责任清单,以定责促担责。该市紧紧围绕“两个责任”细化分解各责任主体的责任,理清责任清单、明晰责任链条。市委采取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方式,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分解到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要求层层签字背书,做到了责任清、任务明。该市委印发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市改革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市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同志进行谈话函询,咬耳扯袖,切实履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体责任。

  创新监督载体,以督责促尽责。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挺纪在前,结合实际建立完善责任约谈、述责述廉、巡察监督等工作流程,着力构建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链条。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对14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谈话函询。开展县区和市直单位一把手向市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并接受测评。深入开展巡察监督,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该市从2012年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已实现了对市直单位常规巡察全覆盖,一批违纪违法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该市纪委常委和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挂点乡镇全覆盖,将压力直接传导到基层,督促指导乡镇党委和纪委落实“两个责任”。

  严格检查考核,以考责促履责。为切实做到权责对等,有责必究,该市从加大考核力度和严格责任追究两个方面,抓紧抓细,确保“两个责任”的刚性落实。创新责任制考核办法,将“两个责任”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并进行专项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表彰奖励、选拔任用和实施问责的重要依据。在责任制考核中,连续3年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30余名正副县级干部给予“不合格”等次,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并进行诫勉谈话,全市震动、全省瞩目,取得“问责一个,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释放了从严执纪、严肃问责的强烈信号。(新余市纪委  范泊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