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青海药监、ST贤成两家单位权威公告极草身份合法
就在前不久的7月28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撤消《青海省冬虫夏草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此公告一出,便在市场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其中不乏质疑之声。
而大众不曾知晓的是,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早在7月18日已向青海春天下发通知,批准认定极草冬虫夏草纯粉片产品为“青海省出产的冬虫夏草经加工制成的产品,作为青海省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试点产品”可以继续合法生产经营。而此前对于“极草5X冬虫夏草纯粉片”产品身份的质疑之声,其实主要来源于对相关信息了解不够充分所致。
该份通知的全名为《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冬虫夏草纯粉片相关事宜的通知(青食药监办[2014]53号)》(下称“53号通知”)。由于其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因此在未有公民或单位提出申请之前,该份通知并未公开。据了解,该通知的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的原因是,该通知的下发对象是“青海春天”。而此前引起市场猜测的、青海食药监官网7月28日发布的撤消《青海省冬虫夏草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公告,由于公告对象是面向全省,因此不必提出申请即予以公开。
在记者向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公开申请得到批准后,记者在“53号通知”中看到,经批准认定青海春天的“冬虫夏草纯粉片是我省出产的冬虫夏草经加工制成的产品,作为我省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产品。”同时该通知的内容还包括责成青海春天“全面落实冬虫夏草纯粉片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参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要求组织生产”、“制定高于国家药典标准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等数条规定,并包括“产品销售参照非药品柜台销售以滋补保健类中药材为内容物的包装礼盒商品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执行”。
同时,这一点也在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市场质疑极草产品合法身份”两周后的2014年8月15日发布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中得到验证。
该份公告中提到,*ST贤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出售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同时发行股份购买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的青海春天的股权”、“青海春天‘极草5X’冬虫夏草纯粉片作为青海省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产品”、“参照国食药监市[2006]78号‘关于非药品柜台销售以滋补保健类中药材为内容物的包装礼盒商品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的要求组织销售”。
一个是国家权威管理部门的正式公文,一个是上市公司的正式公告,相信关于极草身份不合法的谣言也将随之不攻自破。
而此次关于极草身份的质疑,为何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被大规模传播?是由于极草其市场地位而备受大众所关注?还是幕后存在黑手恶意诋毁?记者将对此进行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