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限超载信息抄告制度启动

18.03.2017  15:24
        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强化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追踪管理,省交通运输厅近日下发《关于落实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信息抄告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启动货车超限超载信息抄告制度,对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信息进行录入、抄告和处罚。   省交通运输厅明确,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负责整理统计已处罚结案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信息,并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抄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被抄告的货运违法车辆进行处罚并纳入道路货运信用记录。抄告内容主要包括违法车辆车牌号、道路运输证号、驾驶员姓名和从业资格证号以及违规车辆所属企业名称等事项。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此外,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将被纳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人诚信考核体系。有关部门将实行违法超限运输“黑名单”管理制度,依法追究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的责任。货运车辆出现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等情形,将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黑名单”,成为路政、交警重点检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