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质监局开展燃气充装站整治集中统一行动

19.12.2013  11:54
  为进一步加强气瓶充装站的安全管理,消除气瓶事故隐患,确保气瓶安全使用,按照省质监局的统一部署,12月17日,赣州市质监局全面开展燃气充装站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对气瓶充装站是否取得充装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设备操作人员、检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且在有效期内,在用特种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及附件是否定期检(校)验,充装记录填写是否齐全,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气瓶是否粘贴充装标志,充装站质量保证体系及制度运行等方面的情况。对不按规定进行充装的充装站,尤其是在液化石油气中掺加二甲醚的,以及存在修理、改造、翻新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的检验站,质监部门将约谈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停止充装、检验,并依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统一行动当天,全市共检查气瓶充装站61家,检查压力容器185台,出动安全监察人员200余人次,提出整改意见11条,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