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鹏程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水利乙级检测资质评审结果公示
08.01.2014 18:03
本文来源: 水利厅
依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资质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专家组对抚州鹏程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申报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同意抚州鹏程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2个专业类别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资质。
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14年1月8日至1月14日)以实名向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反映或举报。
联系电话:0791-88825557
特此公示
江西省水利厅
2014年1月8日
本文来源: 水利厅
08.01.2014 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