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儿童判死刑”刷屏系营销 涉事网站:员工擅自行为

19.06.2015  10:41

 从前天下午开始,网帖《贩卖妇女儿童,应判死刑!》在很多网友的微信朋友圈、微博页面中热传,但也有网友发现,点进网帖后是一家网站的会员注册页面,质疑系该网营销手段。昨天下午,涉事网站承认该事件系该公司个别员工未经批准擅自启动的营销行为,称已决定将私自启动该行为的员工开除。

  从前天开始,“支持贩卖儿童应判死刑”的网帖通过微信朋友圈热传,后传至微博。该网帖标题为《贩卖妇女儿童,应判死刑!》,正文是“来自xx(地区)的xxx(姓名)做出了承诺,我坚持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我坚持卖孩子的判死刑,卖孩子的判无期!偷孩子的判死刑!”后面显示签名者的总数。文末写着“感谢xx网友情支持”,若点击这句话,会被引入某网站的会员注册页面。还有部分网友将该帖截图,同时配上自己的评论进行发布。新浪微博上,不少明星的账号也对此截图转发,以示支持。

  “看到后就果断转了”,来自广东的刘女士称,看到该帖后心情很复杂,自己曾通过电视看到人贩子拐卖孩子的事,“丢孩子的父母哭得死去活来,如果我家孩子丢了也一样难受,当然希望人贩子没有好下场”。

  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王先生称,“拐卖儿童的人贩子丧尽天良,破坏了一个又一个幸福的家庭,给失去孩子的父母带来了终身的痛苦”,因此他也转发支持。

  但也有不少网友在朋友圈中反对传播该帖子,“很有可能是网络营销手段,因为点进去后是一家网站的会员注册页面”。

  涉事网站媒体负责人回应京华时报记者时称,此事并非公司策划,系个别员工未经批准擅自启动的营销行为,公司已决定开除该员工。

  该网站声明称,关于“支持贩卖儿童应判死刑”的热点传播,个别员工因为自身对话题的热忱,未经批准擅自启动了营销行为,对于这一并不符合公司价值观的个人行为,网站发现后第一时间进行修正,对于相关员工的失职进行严肃处理,“对于该事件所造成的困扰,我们致以真诚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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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