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们到底藏了多少房产

30.04.2015  12:17

  据最高检披露,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在2004年至2015年间,受贿现金3500万元,房产100套以及停车位100个。另据媒体盘点,近年来不少落马的官员有“集房癖”。其中,文强16套,郝鹏俊35套,马超群68套,而刘志军案、谷俊山案等省部级(或以上)高官则动辄有数百套房产。(《新京报》4月29日)

  平头百姓置办一套房产,可能要花掉一生的积蓄,“北上广深”不少白领“中产”,更是被沉重的房贷压弯了腰,沦为“房奴”。而大大小小的贪官,却像集邮一般轻巧地收藏了数十套、上百套的房产,数量之多,甚至连自己都搞不清楚。这样沉甸甸的腐败清单,让人情何以堪?

  一些重要部门的官员,甚或一些城郊的村官,因为掌握着房地产管理各个环节的重要权力,往往有更多的机会低价拿到房产。很多地方政府的主要官员,因为握有土地审批权,也有着这样的便利性。很多时候,作为一种有着高附加值的“礼品”,房产也是利益交换的重要筹码。

  贪官之所以能够轻松地大量“集房”,根源仍在于权力缺乏约束。不只房子是这样,举凡紧俏、高附加值的商品,都难逃权力的掌控。只要有高度集中的权力,且缺乏必要的规范与约束,就必然会成为利益输送的桥梁。现金自不必说,房产、贵金属、名人字画、文物古董……概莫能外。

  欲斩断官员伸向房产的黑手,关键在于从根本上约束权力。

  其一,尽快推动建立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实现“查房联网”。建立一个公开、透明、可查询的平台,将会增加贪官名下隐匿的房产的曝光率。从技术层面讲,做到这一点,其实并不难,难就难在相关部门能不能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去行动。

  其二,还应该加快推进房地产行业诸多环节的改革。比如,征地拆迁信息应该最大限度的公开透明;国有土地出让金应该纳入财政预算,接受人大的监督与质询;涉及房地产的金融贷款、工程招投标、质量查验、房屋上市等环节,也应该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大监督,以杜绝暗箱操作,利益输送。

  其三,落实官员个人事项申报,提高查核的比例,强化问责。对于那些申报不实的官员,应该以零容忍的态度,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据权威数据披露,在2013年以来被巡视的21个省份中,有20个省份发现了房地产腐败,占比高达95%。贪官有“集房癖”,百姓有“恐房症”,想必很多人也很想知道,摊到自己头上的高房价,究竟有多少属于贪官造成的腐败成本?一边是民众苦于房价畸高,买不起房;一边却是一小部分官员肆无忌惮的占有巨量房产资源。这样的落差没有道理继续下去,理应在接下来的反腐行动中彻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