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书记:贪污贿赂案只占纪检查办案件10%以下
浙江书记:贪污贿赂案只占纪检查办案件10%以下
中新网10月8日电 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近日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访谈时指出,2014年1月至今年的7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贪污贿赂案件为1815件,只占全部案件数的9.48%,而查处其他类型的案件,占到了全部案件数的90%以上。
“对反映省管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从2014年初开始实施到今年7月,我们一共对213件反映省管领导干部的信访问题进行了约谈和提醒,我本人就约谈了将近20件。”夏宝龙介绍浙江省建立的约谈提醒制度时说。
谈到浙江省在防止“四风”反弹方面的具体措施时,夏宝龙透露,今年1-7月,浙江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57起、处理了611人。今年上半年,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方面,全省分别有147名和30名领导干部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受到了责任追究,形成了有力地震慑。
夏宝龙还指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能局限于查办大案要案,必须要以啄木鸟的精神、零容忍的态度抓好党的纪律执行,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做到纪律审查无盲区、全覆盖。
夏宝龙称,近年来,浙江省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去年全省立案数、处分人数都突破了1万次,创历史以来的最高,但这当中严重违纪违法的只是少数。在实践中,注重处理好两个方面的关系:
一方面,正确处理“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突出全面执纪。全面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既严肃查处经济类大案要案,拔掉“烂树”;也注重查处其他类型的违纪行为,治“病树”、正“歪树”,让每一项纪律都立起来、通上电,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2014年1月至今年的7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贪污贿赂案件为1815件,只占全部案件数的9.48%,而查处其他类型的案件,占到了全部案件数的90%以上。
另一方面,正确处理违纪情节“轻”和“重”的关系,突出抓早抓小。加大日常监督执纪力度,对一些轻微违纪行为,动辄则咎,及时处理,该处分的处分,该降级的降级,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防止由“破纪”向“破法”的演变。2014年1月至今年的7月,全省共党纪处分了15511人,其中适用警告、严重警告等处分的达到6855人,占全部处分人数的44.19%。
谈到巡视监督方面,夏宝龙介绍,浙江省建立了立巡立改、立巡立查机制。去年以来,省委常委会6次专题研究巡视工作,“五人小组”听取每轮巡视情况汇报,并且对重点问题的人和事都提出了明确的处置要求。
一是对巡视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求抓紧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对巡视发现的涉及省管干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轻微问题,由省纪委副书记或被巡视地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督促整改落实。
二是对巡视期间发现的被巡视党组织管理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但凡问题事实清楚,就及时督促、限期查办。去年10月以来,在对杭州等9个设区市和48个县(市、区)的巡视中,共发现问题1237件,移交省纪委有关反映省管干部问题线索87件,移交被巡视地区纪委的有关干部问题线索552件。根据巡视提供的线索,立案查处厅级干部3名、处级干部85名,对23名厅级干部和6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组织诫勉谈话。
三是对巡视发现的全省面上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推动问题的解决。比如,针对巡视发现的一些领导干部利用公款存储为在金融机构从业的亲属谋取高额奖金、提成加薪或者是职位晋升等回报的问题,浙江省委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通过实行竞争性存放、领导干部利益回避等举措予以规范,把廉政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