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去年5名厅局级干部落马 贪污超百万元达46人

25.01.2014  18:20

  共立案查办百万以上贪污贿赂犯罪46人

  新快报讯 记者昨天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2013年,深圳检察机关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255人。

  据了解,深圳检察机关去年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92人,其中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大案40人,1000万元以上大案6人;立案查办县处级以领导干部25人,其中厅局级干部5人;严肃查办了损害民生民利的贪污贿赂犯罪,在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领域立案查办20人,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立案查办55人。

  深圳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当地一些领域已形成非法的行业性利益链,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如查办的“3·13”专案,国土、地税、地产中介等相关人员相互勾结,利用虚开纳税证明规避住房限购政策,谋取非法利益,43人因涉嫌贿赂、渎职犯罪被查处。

  此外,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比较严重,立案查办52人。其中,查办街道办班子成员6人,查办在征地拆迁中弄虚作假骗取补偿款的执法人员20人。

  从办案情况看,渎职犯罪呈多发态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故意犯罪,约占立案总数的84.1%,渎职犯罪中同时具有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情节的大幅增加,渎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