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创:贫困县岂能靠“任务式”抓捕致富?
近日,有网友爆料,湖南新化县发出红头文件,对黄赌毒等犯罪行为下达了具体抓捕任务数。4月28日,新化县政法委回应南都记者称,县公安局制定的所谓抓捕任务数,只做指导并无强制性。与此同时,新化县公安局也向南都记者否认了网友关于滥用职权的质疑。(4月28日《南方都市报》)
新化县对黄赌毒等犯罪行为下达批捕指标,引发网友对执法单位涉嫌滥用职权的质疑,质疑有两点,一是可能造成超过任务数不抓捕,二是未达到任务数而凑任务。
暂时撇开网友质疑不谈,且看新化县公安局的回应:“雷霆行动”系县公安局内部工作安排,文件是领导签发的。县委研究决定,未完成任务指导数95%,且排名全县倒数第一的县公安局机关相关单位或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将被免职。如此看来,这样的抓捕任务数已然不是一个指导数据,因为事关重要,一旦排名倒数保不齐丢了乌纱,砸了饭碗。有了“竞争”,难免压力巨大,各个单位相互“比学赶超”,因为有排名、有比较,你在行动,其他单位可在“雷霆行动”。
这样一来,更准确地说,新化县下达抓捕任务数最可能造成的后果是未达到任务数而凑任务。打击黄赌毒,执法不是过家家,岂能当儿戏、凑任务?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危害巨大,但以下达任务指导数的方式打击尚不明确的犯罪情况,显然成了歪嘴和尚吹灯——股斜气,背离执法初衷。究其原因,当是湖南省新化县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对此另有隐情。
针对下达任务数缘由,新化县称是“为了大局和老百姓的利益考虑,倡导全民禁黄赌毒。”话虽这么说,但理不是这个理,法治社会讲究依法行政,而不是依“任务”行政。新化县相关执法部门如此大动干戈,“雷霆行动”,依据下达的任务数剧本,正在导演一出抓捕大戏,不免令人生疑。如此任务式的抓捕,怕还是与“大局利益”难脱干系。众所周知,运动式打击黄赌毒犯罪,权力寻租空间巨大,而处罚罚款更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按照规定,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属于国家预算拨款单位,本身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如有罚款收入,应当上缴国库。然而,不少地方还存在着按比例返还罚款做法,部分地方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便通过财政按比例返还罚款方式,“鼓励”执法部门多罚款,导致一些执法单位执法“创收”,执法畸形。新化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大搞特搞抓捕任务数,难掩“创收”本质。期冀通过这样摊派式、任务式的抓捕,走出一条贫困县致富的捷径,更是墙上挂帘子——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