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城出刺激新政 一年内购房返50%契税

03.07.2015  22:10

  记者7月2日从市房管局获悉,从今年6月16日至明年6月15日,在上饶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的购房对象,可申请购房契税补贴,补贴标准为购房者所纳契税的50%。

  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6月30日联合印发了《上饶市中心城区购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细则》试行一年(2015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15日)。办理购房契税补贴手续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办理。适用范围为上饶市中心城区。补贴对象为在上饶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非住宅)和二手房(含非住宅及其他转移登记)的购房对象。补贴标准为受益财政补贴购房者所纳契税的50%。

  市房管局市场管理科科长邵继涛给记者举了个例子,比如一位市民在细则试行期内,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了一套150平方米、单价为5300元每平方米的商品房,总价为795000元,按现行144平方米以上按3%的契税征收标准,应缴纳契税23850元。申请契税补贴后可申领11925元契税补贴。补贴于次月拨付至个人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间,要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要求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备案时间及契税发票开具时间均必须在细则试行期内。购买二手房时间,以办理转移登记时间为准。要求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房产转移登记时间及契税发票开具时间均必须在细则试行期内。

  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交《购房契税补贴审批表》(原件);购房对象(及共有产权人)身份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发票;商品房备案时间查询证明;不动产销售发票;购房对象银行账号(卡号)复印件。《购房契税补贴审批表》可到房管部门或开发企业售楼部领取,或登录市房管局网站下载。

  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交《购房契税补贴审批表》(原件);购房对象及卖房对象(及共有产权人)身份证明;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税费发票;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对象银行账号(卡号)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