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

30.07.2017  15:03

7月26日至7月28日,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抽查的方式,在全厅机关处室、厅直单位开展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申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

厅纪律监督检查组先后到省水文局、省水投集团、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西水利职业学院、省鄱阳湖水利枢纽建设办公室、省赣管局等8家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十不准”工作纪律执行情况、以及学习贯彻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贯彻鹿心社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赣直办发电[2017]1号)精神情况等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以上处室和单位工作人员遵守执行纪律情况较好,未发现上班时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现象,未发现擅离岗位现象,未发现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扎堆聊天行为,但有个别党员干部工作时间穿休闲短裤;未发现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私请等情况,但检查发现有个别单位在一次业务接待中提供了1包香烟。被检查单位均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了以贯彻落实鹿心社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为专题的学习讨论。

纪律监督检查组针对检查发现的“个别干部职工穿休闲短裤、个别单位业务接待提供香烟、支部记录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强化党员干部工作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公务卡刷卡制度、公务接待(含业务接待)不得提供香烟、规范企业业务接待管理、规范支部学习记录”等工作和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