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三举措贯彻落实省委加强作风建设意见二十条

04.06.2015  19:10

  省委出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之后,抚州市高度重视,强化举措,迅速贯彻落实。

  组织专题学习。市委书记肖毅在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把省委《意见》要求列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学习教育内容;二是四套班子领导每人手上一份《意见》;三是四套班子办公室要组织领导身边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四是纪委抓好具体落实。5月12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省委《意见》精神。肖毅在会上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组织学习,把《意见》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中,坚决抓好《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5月12日下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吴伟柱主持召开市纪委常委(扩大)会议,组织机关副主任以上干部进行专题学习讨论。会上原文传达了《意见》内容,并对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行了部署。大家一致表示,坚决与省委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全力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不断把清廉抚州建设推向深入。

  开展专题调研。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以上率下,把“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作为重要内容,开展专题调研。5月13日上午,肖毅同志深入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纪工委和市廉政党校,调研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对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5月22日下午,市长张鸿星深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调研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与市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座谈,提出作风建设要求。

  启动专项活动。为落实省委《意见》,市委及时下发文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宣传,让《意见》精神入脑入心;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推动《意见》落实;强化日常监管,提高《意见》落实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监督检查,为《意见》落实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与此同时,市纪委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  教育监督活动。重点采取六项举措:一是开展党章党规专题学。要求各级各部门采取领导带头学、班子集中学、个人分散学等方式,学习党章党规,组织统一考试。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上一堂以“学党章、学规矩,守纪律、守规矩”为主题的学习辅导课或廉政党课。二是举办执纪监督教育展。举办以“把纪律挺在前面”为专题的“执纪监督教育展”,组织县(区)副处以上、市直单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集中参观、接受教育。编印警示教育读本,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和阅读。三是开展党风廉政大巡查。成立13支廉政巡查队,采取常规巡查、专项巡查和跟踪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作风问题、廉洁问题、履责问题和民生问题进行重点巡查。四是开展“两个责任”大督查。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对下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查处一批违纪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五是实行廉政建设大约谈。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调研,掌握情况。在此基础上,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口领导干部进行廉政约谈。六是落实处分执行公示制。对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应公示而未公示的,严肃追究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抚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