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出台新政促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02.12.2015  09:13

      赣东都市报讯(宋二云)为贯彻落实国家稳定住房消费政策,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做好稳增长、保态势、抓落实各项工作,日前,贵溪市出台《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策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意见》从四个方面为贵溪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一是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责任,集中采购城市规划区内500套商品住房(其中现房400套、期房100套)作为保障房、安置房房源,消化库存商品住房,解决保障房和安置房房源不足问题。二是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公积金最高借款额度双方缴存职工由45万元提高为60万元,单方缴存职工由35万元提高为40万元,调整首贷认定方式,开通异地职工在贵溪市购房贷款政策,实行父母、子女间购房贷款和提取互认,放宽支付房租提取条件等9个方面放宽住房公积金信贷和提取条件。三是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在贵溪市城区购买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4%给予奖励,非贵溪籍居民在本市城区购买商品房,需要办理按揭贷款的,可以用所购商品房进行抵押贷款。四是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本市非城镇户口或外地户口人员可办理购房落户和子女就近划片入学手续,在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完善供应机制、取消搭车收费、放宽预售行为、放宽物业准入条件、强化合同意识、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等内容上进行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