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女友脚踏两船引战争 男友打伤情敌获刑罚

02.05.2015  23:04

因女友脚踏两只船心生妒意,一时冲动竟将情敌打伤最终获得刑罚。近日,经贵溪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鲁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鲁某系贵溪市无业青年,2013年年底,鲁某和邱某两人谈恋爱,但是期间两人因吵架而分手。随后,邱某重新交了个男朋友周某,但是不到一个月时间,邱某在并未与周某提出分手的情况下,又与鲁某重新在一起。不知情的周某不断打电话给邱某,甚至常常守在邱某家门口,邱某不接其电话也不和其联系。2014年2月3日晚23时许,鲁某与邱某在宾馆休息,恰逢周某又打来电话,鲁某让邱某接电话并按免提,鲁某一听对方是个男的,顿时妒意大发,告诉对方宾馆位置及房间号,同时喊来自己的兄弟和几个亲戚助阵。周某带了七八个兄弟随后就赶到了宾馆房间内,周某欲带走邱某,双方发生争执。鲁某一时冲动,竟拿出匕首刺伤周某的左手臂、胸背部等处。经鉴定,周某左上肢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下颚部、胸背部的损伤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鲁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一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对引发本案也存在过错,且鲁某赔偿了被害人周某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陈文华 王明青)

供稿:贵溪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