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检察院积极履职 助推绿色崛起

02.09.2015  14:44

拥有8个林场、垦殖场,绿化覆盖率高,珍贵植物种类丰富一直是贵溪市独有的生态环境之美,也是贵溪检察院在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的过程中要坚守的重要阵地。

严厉打击涉林犯罪是该院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共计查处滥伐林木、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涉林案件12件12人次,其中滥伐林木类案件共计7件7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类案件共计4件4人以及失火引发森林火灾类案件1件1人。该院公诉部门8月份针对6起该类涉林案件提起公诉,如邱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香樟树共6株,均为野生植物属国家二级保护树种;应某某因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05亩,属针阔混交林;饶某某伙同他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蓄积达71.67立方米。

办案与预防相结合是该院服务绿色崛起的另一重要途径,通过办理这些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该院立足当地实际,经总结分析发现上述涉林犯罪频发的根源主要还在于相关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不到位,很多基层群众根本不清楚国家关于采伐林木、占用农用地等问题的具体政策和规定,更分清哪些野生动植物是国家所重点保护的。据此,该院意识到要从根源上减少上述破坏生态环境类刑事案件的发生,必须要从抓好基层群众的环保法律法规的

宣传工作着力,增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实用性及实效性。

同时,要及时将办理相关案件时所发现的问题和总结提炼的普遍规律及时同当地森林公安、林业部门进行了沟通交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充分发挥基层派驻检察室的作用。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功能,着力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各环节的监督,加强对破坏环境、损害国家利益的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工作,妥善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的矛盾纠纷。(陈文华 杨思思)

供稿:贵溪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