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规范行政执法,建设法治政府

03.02.2016  11:28

          一是把好办证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2015年底,完成全市统一更换行政执法证件,严格审查申请人员在编在岗情况,严令禁止后勤人员、临时工申办执法证。同时,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班,加深执法人员对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系统掌握,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律的能力。

        二是把好监督关,强化依法行政理念。 开展执法督查,及时反馈案件评审情况,提出法制建议;将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纳入法治考核,明确要求执法单位必须按规定在15日内向市政府备案;聘请20名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充分利用社会监督,提升执法水平;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联合市检察院开展专项督查,2015年移送9起案件,公安立案5起。

          三是把好审核关,增强政府决策合法性。 明确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范围和工作程序,保障征地拆迁、政府合同、重大工程等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面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一单位一顾问;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各执法部门的重大执法决定都经过本单位法制机构审核盖章。

        四是把好应诉关,提升行政执法合格率。 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5年行政诉讼案件22件,已审结案件中,判决撤销4件,判决确认违法、无效2件,判决维持1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9件,裁定驳回起诉3件,裁定准予撤诉2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27%,败诉率较2014年降低9.8%;行政负责人出庭5次,行政机关委托单位工作人员出庭应诉4次,未出庭应诉均向法院书面说明原因,转变行政机关负责人怠于应诉消极应诉的观念,不断提升应诉能力。(贵溪市政府办供稿)